GPA 計算機

計算從本學期到畢業目標的學分加權成績。

計算設定

停用時,P 與 NP 都以 0 績點計算。取得學分包含 P,但不包含 F 與 NP。

課程與目標輸入內容不會儲存在此瀏覽器或上傳。重新整理後會重設。

累計結果

整體 GPA
—
主修 GPA
—
總取得學分
—

GPA 在小數第三位四捨五入,並顯示到小數第二位。中間計算與可行性檢查使用未四捨五入的值。

目標 GPA 計算機

假設所有剩餘課程都計入 GPA。所需 GPA 為理論值,不保證能找到可達成的成績組合。

績點對照

所選等級制的對照表。A0 即為 A。若貴校使用不同的評分規則,結果可能有所差異。

計算說明

GPA = Σ(學分 × 績點) ÷ GPA 學分。學期依新增順序累計。重修課程會分別計算。

請輸入 0 到 100,000 的學分。完全空白的列會被忽略,學分為零不影響 GPA。沒有適用學分時顯示為 —。